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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东丽
2018-10-31
***万
天津市东丽区中医医院分体隔流污水处理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中标公告
|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 第1包 | *** | 天津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天津市,塘沽区,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6号楼-313 |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 天津市东丽区中医医院分体隔流污水处理改造项目 | 详见附件 | ***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提供主要零配件价格清单,并承诺在采购人使用期间,更换零配件价格不得高于清单内价格。 ***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格设备,负责安装指导、精心调试、培训操作,使设备能正确使用、维护及保养;中标人须对合同中包含的设备进行定期上门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中标人提供主要设备维修保养操作规则及程序,以供采购人监督;中标人须对所提供的设备建立维修保养档案,并跟踪使用过程中产品质量情况。 ***投标人提供设备详细的配置清单。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中标人须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中标人需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包括协助采购人进行设备试运行、对采购人的维修操作人员进行设备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等,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在未验收前,产品保管、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 ***投标人根据所投设备,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完成设备基础建设及相关土建处理工作。 ***投标人须承诺所投设备及最终项目完成标准满足国家环境保护局所发布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须向采购人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1***投标人所投设备若需增加密码等信息,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需要保密的事项及内容进行保密。 1*** 中标人在进行设备基础建设及相关土建处理工作时,须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及现有管网分布位置,对地下管网加以保护,同时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遵守地下管网的其他保护措施的相关约定。若因中标人原因,对地下管网造成破坏,由中标人承担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 项 | ***0 | *** | *** |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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