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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阜阳
2018-10-17
***万
| 阜阳市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示[中标公告] |
| 【信息日期:***/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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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询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10月10日 开标日期:***年10月17日 第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万杰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阜阳市颍州经济开发区颍三路金创公司1号办公楼1层 成交金额:***元 项目负责人:贾甲 质保期:1年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阜阳市颍东区颍河东路173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588号(南二环与阜王路交叉口向南)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10月17日至***年10月18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588号(南二环与阜王路交叉口向南)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市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 ***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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