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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芜湖
2018-10-08
***万
|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芜湖市 | |
| 项目名称 | 检验科试剂一批 | ||
| 发布时间 | ***年10月08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检验科试剂一批(3包:血型及配血检测试剂)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检验科试剂一批(3包:血型及配血检测试剂)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09月***日
开标日期: ***年09月2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合肥安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富邻广场科研楼2-910室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曹榕、张立平、王程芳、严陈芳、莫毅民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 芜湖市中和路4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
项目负责人: 王工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10月08日至***年10月09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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