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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夏河县人民医院薄弱学科儿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甘肃 甘南

2018-09-12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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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夏河县人民医院
公告正文

夏河县人民医院薄弱学科儿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018-09-12 16:11:***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夏河县人民医院薄弱学科儿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 药品及医疗器械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夏河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夏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夏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
招标方案说明:
招标内容与范围: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台) 备注 1 暖箱 2 2 心电监护仪 2 含血氧饱和度 3 呼吸机 1 4 CPAP辅助呼吸仪 1 5 普通病房心电监护仪 1 6 除颤仪 1 新生儿用 7 儿童排痰机 1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E623***4001001
  • ***万元
  • 设备
  •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E623***4001001夏河县人民医院薄弱学科儿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备查); (6)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成功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标段内容: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台) 备注 1 暖箱 2 2 心电监护仪 2 含血氧饱和度 3 呼吸机 1 4 CPAP辅助呼吸仪 1 5 普通病房心电监护仪 1 6 除颤仪 1 新生儿用 7 儿童排痰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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