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情况
包装规格由“48人份/盒,96人份/盒”变更为“神经酰胺样本释放剂, 48人份/盒,96人份/盒 ”;产品有效期由“3个月”变更为“原包装应于2~30℃储存,有效期3个月。开封后于2~8℃储存,有效期30天。在效期的最后1天打开未开封的试剂,开封后的试剂仍然能够在30天内有效。”变更时间2018年05月08日;产品有效期由“原包装应于2~30℃储存,有效期3个月。开封后于2~8℃储存,有效期30天。在效期的最后1天打开未开封的试剂,开封后的试剂仍然能够在30天内有效。”变更为“原包装应于2~30℃储存,有效期6个月。开封后于2~8℃储存,有效期30天。在效期的最后1天打开未开封的试剂,开封后的试剂仍然能够在30天内有效。”变更时间2018年07月24日;主要组成成分由“ 甲醇、乙酸乙酯 异丙醇”变更为“A液:复溶液,B液:萃取液”变更时间2018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