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情况
/2016年10月11日,备案人名称由“广州市巨特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巨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备案人组织机构代码由“66591310-3”变更为“914401136659131032”;2017年03月13日,备案人名称由“广东巨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凯泰科(中国)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1月05日,型号/规格由“K100、K101、K102、K103、K104、K105”变更为“K100、K101、K102、K103、K104、K105、K106、K107、K108”;预期用途由“用于护理新生儿、儿童。”变更为“用于医疗监护下的成年或儿童患者的诊断、治疗或监护时使用,用以支撑患者身体,形成临床所需体位。”;产品描述或主要组成成份由“通常有床体、护栏、婴儿筐等。产品为无源产品。”变更为“通常由床面部分、床架部分、控制部分(包括手摇或脚踏等)和配件组成。床面部分可在最大折起角度范围内任意调节,或呈板状无法调节。无源产品。”。产品技术要求变更。2019年06月14日,型号/规格由“K100、K101、K102、K103、K104、K105、K106、K107、K108”变更为“K100、K101、K102、K103、K104、K105、K106、K107、K108、K109”。产品技术要求变更。2019年08月20日,型号/规格由“K100、K101、K102、K103、K104、K105、K106、K107、K108、K109”变更为“K100、K101、K102、K103、K104、K105、K106、K107、K108、K109、K111N、K112、K112N、K121”。产品技术要求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