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情况
我厂止血钳产品此次提出第1次变更。1.原备案时例出的规格不完整,此次变更增加直型20cm、直型24cm、弯型20cm、弯型24cm四个规格。2.原备案时提交的止血钳技术要求中性能指标、检验方法、使用说明书中主要性能参数等描述不够规范、完善。此次变更提交的持针钳技术要求中性能指标、检验方法、使用说明书中主要性能参数描述更规范、完善,未发生根本性变化。3.此次变更提交的止血钳说明书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第十一条第九款医疗器械废弃处理时应当注意的事项,产品使用后需要处理的,应当注明相应的处理方法的要求,说明书中增加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变更后产品名称或产品分类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或主要组成成份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